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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父棄養 子卻繼承千萬債務

當事人之妻子,與律師和立委出來召開記者會
說明九十年收到國稅局課遺產稅一千多萬元之通知
目前fighting…

雖然呢,律師跟立委有發表他們的看法
不過,說遺產稅法是惡法
今天我只在這部份,發表我的意見…

被棄養一事,真的很可憐
一個孩子小時候遭遇這樣子的事,恐怕會影響將來的發展
不論是生理上,或者是心理上
對這個孩子一定都會有某種程度的影響

可是,我們為什麼要受教育?
就是要學著怎麼做對的事情
做對得起自己,還有親人、朋友、身邊的任何事物
也要抱著同樣的心態
然後努力的為自己的人生劃下完美的句點

我跟我男友的家庭,都是因為家裡的男人而不太好過
我男友他的父親,遺棄了他們母子四人,還丟了幾百萬的債務
母親為了要跟他父親離婚,背了債務下來
不到幾年,努力的工作,債務還到只剩跟親姊妹借的部份
有二個子女靠著助學貸款順利的完成學業
這一切的苦,都從我男友在敘述他父親的事之時
我,深深的了解了

不過,他在念大學的時候,每天都去便利商店上大夜班
為的就是賺學費跟生活費,還有車錢與房租
他姊姊念的大學在台北,每天南崁與台北來回
為的就是省下房租
二姊弟,還有媽媽,三人很努力很努力的生活著
我看到了他們一家子的韌性,勇敢的面對

就這樣過了幾年,每一個人都有了伴侶
今年初,他父親罹癌,子女還是偶爾會去看他
直到過世,他父親的家人以及兄弟姊妹都遺棄他
雖然他的表情一直是冷冷的,對父親的事心不在焉
我男友還是用了他剛發下來的年終獎金
好好的幫父親辦了後事

我想說的是,即使他遺棄了你
我們還是要好好的過,努力的過給他看

如果一開先例,那是最爛的典範
恐怕日後,依照台灣人的劣根性
一定會有人會拿著這個當藉口…
而且這個要舉證也很困難,誰來當那一把尺?
我更想到,如果被繼承人在生前一直借款
再把財產移轉出去…讓銀行或被借款人一直吃呆帳
才看一次的新聞,我就可以想到這些壞處了
恐怕在日積月累下,不曉得還有什麼花招會出現!
而後的案子,不怕調查,只怕無法公正判決
且浪費社會資源、敗壞社會風氣

欠錢還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
向誰去借這另當別論~因為要怎麼借都是人的決定
可是制定法律者,必需要好好考慮後果
全部都改成限定繼承,那無辜由被繼承人借的錢
是不是要給他們非常非常長的期間考慮
或者有時間逃避逃跑,就這樣免責呢?
今天若換成,被借錢的人家庭也是很困苦
就因被繼承人的手段,如此又拿不到錢
受到不公平的,只有繼承人嗎?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
而法律是維持社會秩序最重要的依據
台灣的法律已經不很嚴格了
多了解一些可以保身的法律,很難嗎?

我不是贊同這法律所帶來的困擾與問題
但是,就「自身」的權利與義務
自己,是否該好好的檢討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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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affae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